短评
我们很愤慨李全的兽行,但我们应该明白悲剧发生的根源在哪里?除了李全严重缺失一个做父亲应有的责任外,更重要的是作为学校要重视孩子的性健康教育,教会她们如何保护自己,也许这样的悲剧就能少发生,或者不发生。此外,整个社会应给受伤的孩子多一点关爱,不是流言满天飞,更不能在孩子受伤的心灵上再撒盐,这样她们今后的路才能阳光灿烂。
父亲要替19岁女儿洗澡 生母报警牵出荒唐强奸案
为父亲的秦振东竟然在妻子知情的情况下,对亲生女秦甜甜摧残蹂躏长达7年之久,10月13日,新沂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强奸罪的被告人秦振东提起公诉。
现年40岁的秦振东是新沂市阿湖镇的一位农民,平日老实巴交,话也很少,1997年其妻嫌他窝囊与之离婚后外出打工,1998年在未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回家与秦继续生活。
据办案人员调查,自98年其妻外出打工回来,秦振东仿佛变了一个人,动不动就发火,还时不时把气往孩子身上撒,2001年7月的一天,心生邪念的秦振东趁妻子不在家,采取哄骗、威胁等手段对甜甜实施了奸淫,当时甜甜12岁。此后,秦振东多次在自己家中以恐吓、打骂的手段,猥亵、强奸亲生女甜甜,7年中甜甜多次向母亲哭诉父亲的所作所为,但软弱的母考虑到“家丑不可外扬”,“没了他家里就没了顶梁柱”而选择了沉默,并未报警。
正是母女俩软弱的表现让秦振东更加肆无忌惮起来,2008年9月18日,秦振东居然大摇大摆地喊来妻子说他今天要替已经19岁的女儿洗澡,并且让她安排女儿晚上和自己“睡”,万般无奈的母亲终于决定向警方报案,案发后秦振东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16岁少女遭亲父凌辱4年 称白天是女儿晚上是女人
核心提示:今年16岁的四川少女唐艳艳(化名)4年间被亲生父亲多次奸污。少女在和母亲通电话时称“白天是他女儿,晚上是他女人”,母亲报案将嫌疑人抓获。据悉,嫌疑人10年前曾因强奸舅舅的女儿被法院判刑6年。
海峡都市报8月日报道 4年间,今年16岁的四川少女唐艳艳(化名)被亲生父亲多次奸污。16日,福建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唐某林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36岁的唐某林,是四川省遂宁县一个农民。10年前,唐某林因强奸舅舅的女儿,被遂宁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刑6年。当年夫妻离婚,妻子陈某艳独自离开,前往重庆打工。
“如果我已做了4年的女人,白天是他女儿,晚上是他女人,你会怎么想?”去年11月29日晚,女儿唐艳艳这通电话令陈某艳如晴天霹雳。原来禽兽前夫居然已霸占女儿长达4年。陈某艳当即联系在石狮打工的姐姐带女儿报警。随后,警方将唐某林抓获。
法院认为,唐某林违背妇女意志,多次与不满14岁的女儿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唐某林违背伦理道德规范,利用其长辈身份,长期多次奸淫被害人,情节恶劣。此外,唐某林在已犯罪判刑5年内再次犯罪,属累犯,故应从重处罚。
兽父强奸亲生女 懵懂少女不自知
亲生女儿才10岁,就被禽兽父亲强奸,懵懂少女看报纸才知父亲所做乃兽行。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了涉嫌强奸亲生女儿的江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的亲生女儿出生于1997年。从2007年年底开始,江某某趁回乡休假之机,在湖南老宅内,以父亲与女儿发生性关系属正常行为为名,多次强行与其女儿发生性关系。其后,又趁其女儿到广州相聚之机,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8月4日13时许,江某某的女儿因从报刊的案例上发现父亲对其实施的是侵犯行为,独自坐在路边哭泣而被民警询问才报警。
据悉,本案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系离异再婚,喜好看黄色录像,被其强奸的女儿系其前妻所生。
禽兽父亲强奸亲生女儿 称自己孩子玩玩无所谓
身处看守所,陈某觉得对不起女儿。
“从女儿6岁开始,父亲就开始对她实施暴打和强奸。”11月17日,一个母亲带着女儿到当地派出所报案。11月27日,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逮捕。
12月22日,在山东潍坊青州市看守所,笔者见到了这名因离婚后的寂寞和对法律的无知,生出“自己养的孩子,找找刺激,玩一玩无所谓”的念头,并由此强奸亲生女儿长达6年的父亲。
夫妻离婚,
女儿跟着爸过
41岁的陈某是青州市谭坊镇人,仅上到小学四年级。平时他主要靠零零碎碎在外干建筑活儿挣点零花钱。陈某爱喝酒,一天不喝就感觉不对劲。
14年前,陈某与邻村的姑娘张侯梅结婚。可结婚后,本来家里就很穷,自己又爱喝酒,日子过得相当艰难。
喝酒后,陈某还会动手打妻子,这使他与妻子关系一直不好。
陈某和张侯梅在一起生活了8年,2003年,在女儿陈倩6岁的时候,夫妻两人的感情终于走到了尽头。
离婚之后,陈倩由陈某抚养。据陈倩说,妈妈走后,她很少能吃上热饭,爸爸经常给她蒸上一锅馒头,让她就着咸菜吃上几天,从来也不给她热。
离婚后,张侯梅改嫁到弥河镇的一个村庄。从此,张侯梅与陈家很少联系,只有在陈倩很想妈妈的时候,陈某才可能给女儿提供一次与妈妈见面的机会,而且这样的机会一般一年只有一次。
酒后迷失,拿女儿寻刺激
据陈某说,自离婚后,女儿就经常要找妈妈。每当想妈妈而又见不到的时候,陈倩就逃学。陈某制止女儿逃学的方法就是“打”。打完之后,女儿便会哭着再去上学。
据陈某介绍,他们家因为穷,买不起其他的床,家里唯一的床就是当年与妻子结婚时的那张小床。自从2003年冬天与妻子离婚后,他与女儿一起睡在那张小床上。晚上他总是搂着孩子睡,其中原因之一是因为家里被子少;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寒冷的冬天,爷俩一个被窝暖和。
陈某经常晚上在外喝酒喝到酩酊大醉才回家。有一天晚上,喝醉酒的他迷失了自我,离婚后的寂寞和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产生了邪恶的念头:“自己养的孩子,找找刺激,玩一玩无所谓……”于是,他把罪恶的手伸向亲生女儿,将刚满6岁的陈倩强奸。
陈倩由于年龄太小,什么也不懂,除了怕爸爸外,也没有别的亲人可以诉说。在此后的6年中,陈某对陈倩进行了无数次的暴打与性侵犯。
瘦弱女儿鼓起勇气跟母亲走进派出所
11月17日早上,在又一次遭父亲暴打后,瘦弱的陈倩终于鼓起勇气,偷偷地打电话对母亲说出了自己6年来的“炼狱”生活。
听了女儿的哭诉,心如刀割的张侯梅立即赶到女儿那里,带上陈倩到郑母派出所报了警。
此案立刻引起青州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陈某性格孤僻,好吃懒做,喜欢喝酒而且还有
酒后打老婆的习惯,张侯梅当年就是因忍受不了他的打才离的婚;他对陈倩的所作所为也是事实。
11月18目,民警将在家中喝酒的陈某缉拿归案。陈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对话
父亲连称“女儿,对不起”
12月22日下午,在青州市看守所,笔者与陈某进行了一次对话。
问:你对女儿做出这种事情,你认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陈某:就是枪毙我也应该!我不应该对女儿那样!
问:你为什么会对女儿做出这种事情呢?
陈某:我只上到小学四年级,文化程度很低,什么也不懂,对法律一点也不知道,我没想到法律不允许。他们抓我的时候,我知道错了。
问:以后打算怎么办?
陈某:我欠女儿的太多,从来没带女儿出去玩过,如果我出去了,我会带女儿出去走走,让她跟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也有出外游玩的机会。我要给她关爱,让她健康快乐地成长。
问:你还想对女儿说些什么吗?
陈某:女儿,太对不起你了,希望你能原谅我!我出去后要好好干,不喝酒了。喝上酒就管不住自己,跟疯了一样。酒是祸根啊!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笔者发现,陈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